留宿人如何代为办理住宿登记?

(一)留宿人为内地居民

如您为内地居民,为租住或者借住在您住所的外国人办理住宿登记时,请按照以下步骤操作。

1.点击“留宿人代为登记”

2.留宿人信息确认

请确认留宿人信息,如信息无误,请点击“获取验证码”,输入验证码后,点击【下一步】进入“住宿人信息”页面。如需修改留宿人信息,请返回国家移民局政务服务平台首页,点击“我的”,进入“个人资料”页面进行变更。

3.填写住宿人信息

上传住宿人证件资料页照片,系统自动识别并回填住宿人证件信息。如回填信息有误,可手动修改。有红色标志的选项为必填项,其他为选填项。

4.填写住宿信息

①住宿地址。可通过下拉菜单、地图选址、手动录入、复用历史地址等方式填报。

I.下拉菜单。点击“所在地区”栏目,依次选择所在省份、城市、区县和街道(乡、镇)。

II.地图选址。点击“所在地区”栏目右侧蓝色图标,在地图中选择所在地址。

通过下拉菜单选址或者地图选址后,需手动录入详细地址,可参照您的居民身份证、户口簿、不动产权证书或者购房合同等载明的住址进行填写。

III.复用历史地址。如您曾通过国家移民局政务服务平台在当前地址办理住宿登记,再次办理时可点击“历史地址”,并选择该地址直接复用。

②属地派出所。页面列出您的住宿地址所在街道(乡、镇)对应的派出所,请根据实际情况选择。

③入住日期。请通过下拉菜单选择入住的年、月、日。

④住宿时长。请按照计划的住宿时间,选择“1个月内(含)”“1至6个月(含)”或“6个月以上”。

⑤住所性质。请按照住所性质,选择“借住”或者“租住”。

5.提交信息

请阅读以下声明,勾选“我已阅读并同意以上声明”,点击“确认”后,即提交成功。

(二)留宿人为境外人员

如您为港澳台居民或者外国人,为租住或者借住在您住所的外国人办理住宿登记时,请按照以下步骤操作。

1.点击“留宿人代为登记”

①留宿人为港澳台居民,办理页面如下。

②留宿人为外国人,办理页面如下。

2.留宿人信息确认

请确认留宿人信息,如信息无误,请点击“获取验证码”,输入验证码后,点击【下一步】进入“住宿人信息”页面。如需修改留宿人信息,请返回国家移民局政务服务平台首页,点击“我的”,进入“个人资料”页面进行变更。

3.填写住宿人信息

上传住宿人证件资料页照片,系统自动识别并回填住宿人证件信息。如回填信息有误,可手动修改。有红色标志的选项为必填项,其他为选填项。

4.填写住宿信息

①住宿地址。可通过下拉菜单、地图选址、手动录入、复用历史地址等方式填报。

I.下拉菜单。点击“所在地区”栏目,依次选择所在省份、城市、区县和街道(乡、镇)。

II.地图选址。点击“所在地区”栏目右侧蓝色图标,在地图中选择所在地址。

通过下拉菜单选址或者地图选址后,需手动录入详细地址,可参照您的不动产权证书或者购房合同载明的住址进行填写。

III.上传证明材料。如您首次通过国家移民局政务服务平台在当前地址办理住宿登记,需上传不动产权证书或者购房合同;如当前住所为您配偶的住所,还需上传婚姻登记证书。上述材料再次登记时无需重复上传。

IV.复用历史地址。如您曾通过国家移民局政务服务平台在当前地址办理住宿登记,再次办理时可点击“历史地址”,并选择该地址直接复用。

②属地派出所。页面列出您的住宿地址所在街道(乡、镇)对应的派出所,请根据实际情况选择。

③入住日期。请通过下拉菜单选择入住的年、月、日。

④住宿时长。请按照计划的住宿时间,选择“1个月内(含)”“1至6个月(含)”或“6个月以上”。

⑤住所性质。请按照住所性质,选择“借住”或者“租住”。

5.提交信息

请阅读以下声明,勾选“我已阅读并同意以上声明”,点击“确认”后,即提交成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