住在自有住所的外国人如何自行办理住宿登记?

如您住在自有住所,可点击“住宿登记(本人住所)”,并按照以下步骤操作。

(一)点击“住宿人登记(本人住所)”

(二)住宿人信息确认

请确认住宿人信息,如信息无误,请点击“获取验证码”,接收并输入验证码。如需修改住宿人信息,请返回国家移民局政务服务平台首页,点击“我的”,进入“个人资料”页面进行变更。有红色标志的选项为必填项,其他为选填项。

(三)填写住宿信息。

1.住宿地址。您可通过下拉菜单、地图选址、手动录入、复用历史地址等方式填报。

①下拉菜单。点击“所在地区”栏目,依次选择所在省份、城市、区县和街道(乡、镇)。

②地图选址。点击“所在地区”栏目右侧蓝色图标,在地图中选择所在地址。

通过下拉菜单选址或者地图选址后,需手动录入详细地址,可参照您的不动产权证书或者购房合同等载明的住址进行填写。

③上传证明材料。如您首次通过国家移民局政务服务平台在当前地址办理登记,需上传不动产权证书或者购房合同;如当前住所系您配偶住所,还需上传婚姻登记证书。上述材料再次登记时无需重复上传。

④复用历史地址。如您曾通过国家移民局政务服务平台在当前地址办理住宿登记,再次办理时可点击“历史地址”,并选择该地址直接复用。

2.属地派出所。页面列出您的住宿地址所在街道(乡、镇)对应的派出所,请根据实际情况选择。

3.入住日期。请通过下拉菜单选择入住的年、月、日。

4.住宿时长。请按照计划的住宿时间,选择“1个月内(含)”“1至6个月(含)”或“6个月以上”。

(四)提交信息。

请阅读以下声明,勾选“我已阅读并同意以上声明”,点击“确认”后,即提交成功。